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意识,心态开放、思路开阔,主动学习和借鉴新的知识理念和经验方法,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开拓进取、直面挑战,不断思考实际问题,实践创新方式方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科学规划、脚踏实地,合理制订工作目标,面对实际问题客观分析,提出针对性举措并取得实效;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注重团结协作;
4、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统筹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二)任职条件
1、具有翼城县户籍,年龄在38周岁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有一年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一定电脑、财务软件实操能力者。
6、住址在县城以内者优先。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的;
5、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身上有纹身或有吸毒史等不良嗜好的;
9、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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